人間的意義、體會,乃至於人生,不過是感官截取的資訊,再綜合種種條件的組合。不能說它不存在。但是,在整體的永恆與無限中,是否具有足夠的代表性?

人類認為自己比較聰明,然而,這麼一個基本的問題,你我可曾問過自己?

對於一個有一百個感官的外星人,他眼中的世界完全不同。甚至,透過感官所建立的因-果也完全不同。

記憶組合時間,而時空組合了我們的痛苦。「我」成為一個個的制約,甚至帶出種種快樂所需要的條件和理由。於是,無條件的快樂,反而成為一種不可思議,甚至不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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